關於大億金茂

美國於2010年通過多德-弗蘭克法案,用於規範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(DRC)及其周邊國家的「衝突礦產」。另美國證管會制訂了一項與衝突礦產有關的法令,要求與美國有公開貿易的公司,公佈其衝突礦產來源,並參照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( OECD)條文,指導供應商建立相關政策、盡職調查、並完成系統化管理。

歐盟於2017年通過2017/821法案,要求歐盟的衝突礦物(錫、鉭、鎢、金等礦物 )進口商對於礦物來源盡職調查。

在此,大億金茂股份有限公司特擬定「衝突礦物政策」,並且承諾:

1. 絕不購買來自衝突地區的衝突礦物。

2. 同時要求供應商管理其上/下游供應商,遵守無衝突礦物公約。

3. 身為汽車外飾件領導者之一,會盡最大努力確保物料來源,拒絕使用衝突礦物。